构造函数
自有属性 属于对象实例 (自己的)
共有属性 由同一构造函数创建出来的对象共有属性 函数也是对象 加共有属性 就给构造函数这个父级(函数名)加属性 如 Student.prototype.car=" bmw"
Student.prototype.dance=function( ){ }
构造函数的原型的方法属性,子代对象都能用,只有使用权。
原型链 _proto__ 隐式原型 任何对象都有
一个对象的隐式原型永远指向创建该对象的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 实现了继承
任何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都有一个默认的属性constructor指回构造函数
Object 所有对象的父类 对象又是函数创造出来的
Function 所有函数的父类
了解即可,平时用不到
Dom事件
绑事件两种方式
绑定事件监听 可以让元素绑定多个事件
元素对象.addEventListener("事件名","方法对象",是否在捕获阶段触发)
移出add 换成 remove
ie低版本 6及下面 无此方法
用的是 attachEvent("事件处理函数名",方法对象)
移出就是 deta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