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

最新

红包

立Flag

投票

同城

我的

发布
weixin_45710816
一二八
5 年前
trueweixin_45710816

构造函数
自有属性 属于对象实例 (自己的)
共有属性 由同一构造函数创建出来的对象共有属性 函数也是对象 加共有属性 就给构造函数这个父级(函数名)加属性 如 Student.prototype.car=" bmw"
Student.prototype.dance=function( ){ }
构造函数的原型的方法属性,子代对象都能用,只有使用权。

原型链 _proto__ 隐式原型 任何对象都有

一个对象的隐式原型永远指向创建该对象的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 实现了继承

任何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都有一个默认的属性constructor指回构造函数

Object 所有对象的父类 对象又是函数创造出来的
Function 所有函数的父类
了解即可,平时用不到

Dom事件
绑事件两种方式

绑定事件监听 可以让元素绑定多个事件
元素对象.addEventListener("事件名","方法对象",是否在捕获阶段触发)
移出add 换成 remove

ie低版本 6及下面 无此方法
用的是 attachEvent("事件处理函数名",方法对象)
移出就是 detach……

CSDN App 扫码分享
分享
评论
点赞
打赏
  • 复制链接
  • 举报
下一条:
工作学习两不误。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