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氏替换原则:其表述是令人费解的。1. “在设计模块和类时,必须确保派生类型从行为的角度来看是可替代的。当派生类型被其父类型替换时,其余代码就像它是子类型那样使用它。从这个角度来看,派生类型应该像其父类型那样表现,不应该破坏它的行为。这称为强行为子类型。”2. 这里首先假设了初始设计是完备而完善的。那么,为什么要派生出那么多子类型呢?3. “派生类型应该像其父类型那样表现,不应该破坏它的行为。”也就是说,派生类型具有和父类型完全一样的单一性功能,在系统的功能设计中是完全相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