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中GR/IR科目?#
1,全称:Good Receipt/Invoice Receipt 即收货/收发票
含义: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材料采购”科目,始于“收货”,止于“收发票”;
2、与传统操作的区别:
a、完成使命的“GR/IR”科目一般需要进行最终的清账(F.13),理清GR/IR关系,有利于发票校验和重组;
b、月底重组(F.19即完成应付账款暂估时)借方余额计入“在途物资”(系统配置),与传统的使用方法(传统定义为已付款货在途或货已到未验收入库)不太一致;
c、GR/IR不能处理手工凭证,其操作与后勤模块MM相关,必须以后勤模块运行的方式解决;
3,GR是收货,IR是收票,GRIR就是收货收票清账科目。GRIR科目平时应清账。若规定必须IR才可以GR,其实质是应付暂估科目。若对IR,GR没有先后顺序,它是一个过渡科目,月末需要run一个程序进行重分类,已IR未GR部分进GIT算存货,已GR未IR进应付暂估。对GRIR科目订单管理就是数据导出来,订单GRIR长时间(时限自己定)不平的问采购,或开票,补货,或进差异。
4,如果期末还没法正常结账(收货&票到),则财务那边用到GR/IR,表示一种采购暂估的状态,记为:
收货:
借: 库存货物
贷: GR/IR
收票:
借: GR/IR
贷: 应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