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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sbk
#卢松松#
4 年前
truelssbk

“拍个黄瓜,罚款5000元?”你没看错,最近在安徽合肥,王某在外卖平台上销售了一份拍黄瓜,没想到竟然被市监局罚款5000元。
事情是这样的,王某开了一家酸菜鱼店,有一名顾客点了一份酸菜鱼,又点了一份拍黄瓜。谁知,过了不久,王某接到对方电话,称王某的餐馆没有冷食类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王某给予赔偿,否则举报。
王某认为自己既有餐馆营业执照,又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拍个黄瓜又不是多大的事,就拒绝了对方的索赔。
很快,市监局工作人员就来到王某的餐馆检查,
称王某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许可项目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构成未经许可经营冷食类食品的违法行为,决定对王某予以没收违法所得244元、罚款5000元。
王某经过思考,还是决定接受行政处罚,后面准备去办理冷食类食品经营许可证。
其实经营凉菜,包括冷食、生食类的都需要相应许可,如未取得许可,超范围经营,就是被处罚项。
朋友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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