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可维护性:被理解,改正,适应及扩展的难易程度。
可复用性: 能被重复利用的难易程度。
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对象应该只包含单一职责,该职责应该被完整的封装在<font color"red">一个类</font>中。
开闭原则:
软件实体(一个模块,多个类组成的局部结构或单一类)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里氏代换原则:
所有使用基类的地方,都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依赖倒装原则: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它们都应该依赖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针对父类编程,不要针对子类编程,针对接口编程,不要针对实现编程。
接口隔离: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
合成复用原则: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通过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
继承的弊端:
1、破坏系统的封装性。2、从基类继承来的实现是静态的,不能运行时发生改变,不够灵活。3、只能在有限的的环境中使用。
迪米特法则:
每一个软件单位(类,模块,系统)对其他单位都只有最少的知识,而且只局限于那些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软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