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起诉山寨微信系统获赔 1310 万】
近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厦门联络易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登堂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公开,案号(2021)粤 73 民终 153 号,审理法院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从判决书可知,联络易公司、登堂公司擅自研发侵权的联络易系统,并使用腾讯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具有高度知名度的软件名称及标识“微信”进行宣传,以此吸引用户购买。联络易公司开发的涉案侵权系统,具有上万的用户使用量,腾讯认为且获利已超过千万元。
腾讯认为,联络易公司、登堂公司主观故意明显。联络易系统是联络易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员工数量庞大,销售价格高昂,且销售数量多、范围广。给腾讯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
腾讯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认为一审判决 350 万元赔偿数额明显偏低,远不及其获利以及腾讯损失,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联络易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1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