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牌照谈:建议从事B端业务机构并购互联网支付牌照机构需了解清楚政策后再决策,否则,因实现不了目的而无法完成并购。分析如下:
4月29日,人行等部门联合对部分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要求支付回归本源,断开支付工具和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严控非银行支付账户向对公领域扩张,提高交易透明度,纠正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所称支付账户是指根据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真实意愿为其开立的,凭以发起支付指令、用于记录预付交易资金余额、反映交易明细的电子簿记。该账户不包含企业账户。据说目前业界对此争议颇多。本人认为开放企业账户概率较小。
委托出让互联网支付牌照机构股权